两世为人,蓝礼其实不曾真正地吃苦过。上一世,丁雅南的羽翼足以遮风挡雨,生活说不上富足,却也不至于吃不饱穿不暖;这一世就更不用说了,落魄贵族的生活依旧堪比中产阶级,生活条件甚至比上一世还要更好。
可是过去这十天,蓝礼却真正地流落街头,就连寻找一片遮挡风雨的屋檐都无比困难,以身犯险地学习着街头的法则。
现在蓝礼都清晰地记得流浪汉体验生活的第一天,那个晚上,他没有任何经验,不知道要到哪里去睡觉,也不知道应该到哪里去取暖。夜幕降临之后,蓝礼才真切地知道,纽约的盛夏居然可以如此寒冷,冷到整个人瑟瑟发抖。
最终,他选择了中央公园,那里看起来似乎是流浪汉露宿的正确选择。他找到了一张长椅,和衣而眠,闭上眼睛,试图召唤睡意,但这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因为没有洗澡,浑身脏兮兮地躺着,那种黏糊糊、湿哒哒、冰冷冷的感觉让浑身上下的每一寸皮肤都不舒服,即使是第一天,但心理作用之下,也还是感觉浑身瘙痒。
而且中央公园的长椅可不是五星级酒店的床铺,硬邦邦的木条就不说了,四面通风也还好,重点是时时刻刻都会有人路过,发出各种各样奇怪的声音,危险的信号始终挥之不去,蓝礼简直是辗转反侧,就连眼睛都闭不上。
整个人处于精神高度紧绷的情况,但更糟糕的还在后面,他仅仅只是眯了眯眼,就先是被流浪汉驱逐,因为他占了别人的地盘,而后被警/察追逐,跑了大半夜,最后在路边的长椅找到了一个空位,惊魂未定的情况下,愣愣地等着日出。
坐着坐着,不知不觉就开始打瞌睡,紧接着就被冻醒,看着四周无边无际的黑暗,重新打起精神来,但随后身体又开始忽冷忽热,冻得整个人瑟瑟发抖,偶尔看到路人经过,又必须全神贯注地警惕起来,隐约可以看到街角不断游弋的醉鬼们,那些探头探脑的影子似乎正在寻觅着杀戮的良机。
如此场景,让人不由想起开膛手杰克的年代。
更糟糕的是,一个下午没有进食任何东西,胃部开始抗议了,咕噜噜地鸣叫着。之前还在担心着洗澡的问题,但现在看来,温饱才是当务之急。
那个晚上,他就这样坐在长椅上,静静地等待着日出。太阳出来的时候,危险的气息才犹如潮水般退散开来。
但比起布朗克斯来说,之前的狼狈都只能算是洒洒水而已。现在这一刻,蓝礼可以从容不迫地蹲在街角,观察着这里的一切,这都是街头摸爬滚打锻炼出来的。否则,估计那名少女就要直接找上蓝礼,让他品尝一下什么叫做泼妇的滋味了。
不仅如此,他也成为了一名合格的流浪汉。
每天早晨起来之后,他必须找到地方刷牙,中央公园草坪之上的洒水器,还有地铁站的厕所,这都是不错的选择;而后前往救济站领取食物,不过是一些罐头、手工三明治或者超市里即将过期的处理食品,可即使如此,还必须小心谨慎,否则可能被不守秩序的黑人抱团踢出队伍,或者被饿疯的流浪汉抢走食物。
晚上总是困难的,大桥之下的流浪汉聚集地是一个好去处,那里会燃起篝火,而且还有大批的“同伴”,不至于睡到一半就丢了性命,但坏处也是明显的,在这里,谁的拳头大谁就是王者,不是说坚持了“财不露白”的原则就可以活下来的,有时候仅仅只是视线放错了地方,就可能引起争执。犹如大自然里的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想要在这里生存下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当然,有的人更加狡猾,避开巡警的监督,躺在地铁站里或者是中央公园的隐蔽之处,往往可以睡一个安稳觉,甚至还有人直接睡在地铁里——只要能够躲开工作人员下班之前的排查就可以了,不仅遮风挡雨,而且还比较温暖。
最完美的地方就是麦当劳。不过,那是黄金位置,不能太早,客人太多的话,店员必须赶人;不能太迟,位置很快就会被抢光。只要能够在麦当劳占据一个位置,那么这一夜就再美好不过了。
如果仅此而已的话,那街头求生似乎也不是那么困难。可是在布朗克斯,这却仅仅只是基本求生法则,夜幕降临之后,如何避开/毒/贩子做交易的地段,如何避开黑帮处理“私事”的地段,如何避开帮派交界的敏感地段,这才是最重要的。
因为,一个不小心,那么就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