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代,还没有专门的狙击步枪,因为这种普通的栓动步枪,精度就相当高了。
而现在,随着MP38冲锋枪的不断投产,毛瑟步枪已经是二线部队的装备了,即使如此,在战争中,它将依旧会大放异彩。
比如现在。
目标,还在八百米之外,靠着瞄准镜,尼伯就开枪了。
子弹,从枪口中飞出,以755米每秒的速度向前飞出,而声音传播的速度,是340米每秒。
所以,当子弹到达的时候,声音还不会传过来,这就是远距离狙杀的一个可怕之处。
你不知道什么地方能飞来子弹。
600米的距离,连一秒的时间都用不了,而在一秒的时间里,戴高乐能做什么?
他只是转了下脑袋而已。
这个转脑袋的动作,救了他一命。
7.92毫米的子弹,如果正中脑袋的话,那就会从前面打开一个小窟窿,然后子弹在脑袋里面翻滚,将脑浆搅得一塌糊涂,最后从后脑壳,扯开一个大窟窿飞出来。
这就是7.92毫米子弹的威力,哪怕是在八百米的距离上,也能有这样的杀伤力。
但是现在,他转了一下脑袋,结果,这颗毛瑟步枪弹头,从他的左眼一侧进入,跟着,从左边的腔骨处,飞了出来。
巨大的动能,带着他的脑袋,向后仰倒,在被击中的那一刻,他发出了一声惨叫,半截身体向后仰倒,而下半身,还留在坦克内。
当上半截身体仰倒之后,下半截身体,就被卡住了,一旁的约瑟夫,顿时就是一惊:“注意,对面有狙击手!”
鲜血,从炮塔上流下来,戴高乐不知死活。
视野里,出现了两名德国士兵,他们在村落口,向着这边继续开了两枪,然后,两人骑上了一辆自行车,歪歪扭扭地向里跑。
那肯定是德国人的侦察兵,同时,这也说明了这个村子里面没有埋伏,如果有的话,他们肯定不会在这种距离上开枪。
村子里的人已经撤离了,这两个士兵是留守的,他们看到了己方这边有个上校,就放了冷枪,然后就要溜掉了。
这怎么行?对方两名士兵,干掉己方一名上校,还能让对方跑掉?
“追,赶紧追!”约瑟夫大声喊道,现在,他已经不需要绕过去包围了,直接追过去是最快的,否则,对方就跑掉了!
两个人,敢向着己方这边三四辆坦克,上百人开枪,这简直就是活腻了!上校受伤,所有人都被激怒了,他们端着自己的步枪,一边跑,一边把步枪放到肩头,向着前面开火。
干掉这两个可恶的德国人!
约瑟夫跑得最快,他知道,这种方式是打不中的,他们只能是追上去,对方如果有两辆自行车,那自己肯定追不上,现在,对方两人骑一个,速度绝对没有跑的快!
追,追上去!
突然,约瑟夫硬生生地刹住了自己的身体,他的脚底下,踩上了一个硬硬的东西!一战的经验,让他顿时就有一股凉意从后背上升腾。
尼玛,中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