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朱弘第一次,半路出逃。
阿影曾说,Bunny酒吧是她的爱好,是她的梦想,是她的孩子。朱弘说不出如此煽情的话,但他一直用行动表达着他对Bunny酒吧的珍重和深爱。
他第一个来,最后一个走,有时爱得太深,甚至舍不得走。
他亲手擦拭每一个酒杯,他熟念每一瓶藏酒,他热爱每一寸装潢,爱屋及乌,他对每一位顾客都笑得真诚灿烂。
今晚,明知酒吧砥柱阿影出走,陈小西对酒吧而言名存实亡,他还是半路出逃了。并非混血儿魅力难挡,实在是,他需要一个发泄口。
他不知道他的沮丧从何而来,却凭着本能,知道如何能摆脱沮丧。
当他迷茫地抬起头,看见混血儿胸前两朵饱满柔软的云朵时,他越发确认了本能反应将是行之有效的。
他站起身,同样靠近吧台,额头抵着混血儿的额头。
混血儿喜欢这样的浪漫,胜过直接当众拥吻。
“Follow me。”混血儿耳语。
于是,朱弘就这样第一次半路出逃了。
混血儿的家是位于静安区一幢老式别墅的阁楼。
朱弘匆匆一眼,看到墙——如果曾经有的话——被敲掉,所有的房间打通,整个阁楼视线无遮挡,仅靠家具划为几个生活区。靠南窗,是一张大床。靠西窗,是一只独立式浴缸。靠东窗,摆着一张书桌。目光刚收拢准备看房间居中的布置,混血儿就贴了上来。
朱弘拿出“朱氏深吻”的看家本领,想让混血儿更燃,从而让自己忘却那令他痛侧心扉的沮丧……
次日。
明亮的阳光从窗户照到床上。
阿影身无他物,轮廓优美的背部起伏在柔软的床上。
被朱弘称之为“瘦胖子”的男人端了一把椅子,敞着浴袍坐在床前,喝着现磨咖啡,目不错睛地细细打量床上的人儿。
良多感慨。
无疑,他在恋爱。
体重证明了一切。当他心中无爱时,就会用食物填补空虚感。当他遇到令他怦然心动的女人时,相思会转移他对食物的兴趣。他从不主动减肥,但他乐于见到自己瘦身。
上一个女孩柳欣恃宠胡闹,被他冷静打发。他空窗了一段时间。
其实他认识阿影,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他匆匆转学到她的学校,半年后又匆匆离开。一晃数年,他从未想起过她。直到一次行业大佬会上,阿影出现在会场,显然是某位老板拉来充门面的。
他也只是一瞥,微微觉得似曾相识。仍旧是过眼就忘。
巧的是,很快,他们又遇上了。在一位朋友的儿子的婚礼上。她与一位颇为冷峻的年轻人一同出场。她无疑是爱得多的那一位,年轻人冷峻淡漠的表情,忽然就刺激了他。第一次,他主动去结识一位陌生的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