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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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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几乎是歉意地微微颔首,然后从善如流地将视线移开。

他是个有礼貌的大夫,即使是在逃亡之中,也不可能做出让人不快的违礼之事。

视线再次转向专诸,但伍子胥现在却有些心不在焉。

那人,究竟是谁?

叶孤城不知道,自己仅仅是打个照面就让对方魂不守舍,对伍子胥来说还挺重要的见面对他来说不过是个小插曲罢了,充其量感叹一下对方的敏锐,随后又全身心地投注到这一场角力之中。

之前专诸手轻轻一甩,将一个游侠儿给扔远了,现在缠着他的只有两个人罢了。

前后都是敌人。

他甚至都没有思考,行水流水间便使出一套拳法,连停顿都没有停顿一下。

叶孤城的眼睛微微睁大,为专诸流畅的动作。

摔跤与拳法本来属于来根种不同的体系,突然变化需要时间,因为调动的肌肉也不同,动作本来会因为身体的改变而停顿,但是专诸却没有这问题,好像所有的手段在他眼中仅仅是为了击退敌人而出现的工具,他选择什么样的攻击方式仅仅是因为那能够最有效地打击敌人。

对他来说,最有效的武器并不是所学习的任何一种功夫,而是自身的气势。

一切都是为了他的气势而服务。

这就是所谓的豪侠?

叶孤城忽然产生了一种错觉,好像他眼前的,并不是一个人,而是很多很多的人,是一支军队,是千军万马。

他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才发现,这世界上竟然有人是不凭借招式取胜的,说实话,这有点颠覆他的想象。

不知道春秋时代的侠客,是不是都如同专诸一样?

剩下的两个游侠儿显然不是他的对手,被一拳头揍下了一颗门牙,整张脸上全是血,看上去可怕极了。

当然,专诸还算有留手,虽然看上去可怕,但他实际上却没有受太重的伤,唯一的问题就是缺了一颗牙齿,没有植牙技术,缺了一颗牙齿就再也找不到了。

剩下一个人看自己的另外两个同伴都倒下了,说不害怕是不可能的,然而游侠儿最看重义气,就算命不要了义气也是要的,心一横,竟然就向专诸扑了上来。

然后四两拨千斤,被他摔了好远。

还好没有误伤到围观群众,也没有把摆摊的人货物给打散了。

众人看见这突如其来的比斗已经结束,便知道没有什么热闹可以看了,但是看着这么一出,可以说得上是大饱眼福,很长一段时间有了新的谈资,于是便三三两两又散开了。

叶孤城没有离开,相反,他还走到了专诸的面前。

对方从砧板上拔出了他的剔骨刀,看着叶孤城还吃了一惊道:“你没有走?”

叶孤城道:“声势如此浩大,你觉得我会走?”

专诸哈哈笑两声道:“你觉得我怎么样?”

叶孤城道:“豪侠之词,名副其实。”

他看向专诸道:“你之前所用的,可是摔跤之法?”

专诸道:“不错。”

叶孤城眼神闪烁道:“何故改成拳法?”

专诸道:“起先三人,力不同,用摔跤之法,四两拨千金,可以将人打散。”

他又道:“只剩两人,牵手受敌,一拳下去,方为震慑,既能将一人拆开,又能使另一人动作一顿。”

只剩下一个人,那就非常好料理了。

很显然,虽然专诸看上去鲁莽,但他的人,却不同于外表,不仅果断而且还有谋略,一对三,那三个游侠儿还身手不差,竟然能如此游刃有余,倒是一件不同寻常之事。

叶孤城却点点头道:“原来如此。”

得到了满意的答案之后便走了。

他走了,便没有看见之后的画面,在人群中盯着他看的伍子胥看了眼叶孤城离去的背影,终于从人群中走了出来,向着专诸去了。

原本,他的目的仅仅是结识专诸而已,但是现在又多了一条。

他想,看样子,这位豪侠与那气势惊人的年轻人是认识的。

他也想知道,那年轻人究竟是个什么来头。

叶孤城回到了暂时租下来的大院。

他看着院子,不由自主感叹,果然人是会随着环境的改变而改变的。

虽然在白云城锦衣玉食了几十年,甚至因为人设原因而培养出了轻微洁癖,但他本质意义上,还是一个适应能力非常强大的值得敬佩的人类,所以忽然回到其实很多设施都没有的春秋时代,还能适应,甚至改掉了自己对低调有内涵装修的追求。

能相信吗?虽然叶孤城本人并不同西门吹雪那样出门在外只能喝白水吃鸡蛋,但他对食物还是挑剔的,然而在这缺少调味料只有秦椒加胡饼,肉食除了炙肉鲜少见到其他种类的时代,他竟然还能吃习惯,这就很可怕了。

叶孤城想,虽然辣椒是明朝末年才出现他原本也没有多接触,但问题春秋时代的秦椒味道很古怪啊!应该说是本土的麻辣味吗?不不不,反正是很难形容的一种味道。

他唯一做的改变,也不过就是打出“胡床”,代替坐垫,顺便经常弄热水洗澡罢了。

其实这都挺奢侈的,但谁叫他是不洗澡不舒服斯基星人。

院子中的人并不多,叶孤城自从有了帮商人保护车队顺便周游列国的想法之后,从各地捡的小哥哥就被他打发出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而且每个人的工作都不同。

在院子里看门的只剩下一个无所事事的田均。

他还是个小孩子啊,能做的事情并不多。

叶孤城看着他在门口晒太阳道:“你真的不准备回去?”

小孩儿原本是准备给他大父报仇才做得刺客,然而出师未捷身先死,竟然被叶孤城给救了。

然而与孙武是远方亲戚的小孩儿却老气横秋道:“回到哪里去?”

叶孤城道:“回你家里去。”

他道:“就算没有你大父,家中应该也有其他人。”

不比赖在他这里好多了?

然而鬼机灵的小孩儿却道:“我母是胡女,家中原只有大父对我照料一二,否则也不会在大父身死之后试图做刺客报仇。”

胡女?

叶孤城仔细看他,终于从微微卷起的发丝上看出了一点儿混血儿的影子。

没办法,谁叫叶孤城本人瞳色不深,五官深刻,一看上去就知道不是纯种的汉人,也不知道是哪一代的混血。

这导致他看田均这样混血并不明显的小孩儿,看得和一般人差不多。

他再问一句道:“你确定不回去了?”

小孩儿道:“不回去了。”

然后叶孤城就点点头,竟然什么都不问了。

虽然年纪小,但小小年纪就敢当刺客,这种孩子就应该用看大人的眼光来看他。

叶孤城道:“替我烧水。”

田均道:“什么?”

有点懵逼了。

叶孤城道:“我要沐浴。”

田均道:“好。”

他是个聪明孩子,知道叶孤城说出这句话就是同意他跟着自己了,但随后他的心情又变得十分微妙。

啊,怎么说,烧洗澡水这样小童才会干的事情他也愿意做是没错啦,但问题在于你是不是太爱干净了一些?

一般的男人,就算是很讲究的,也是三天一洗头,五天一洗澡,但是像叶孤城这样天天洗恨不一天两次的就有点过分了。

然而被他充满了威严的眼神一扫,即使小孩儿觉得他有些奇葩那也是万万说不出口的,当然是一低头给他烧水去了。

为了洗澡他还特别打造了一个大木盆,可以将人装进去的那种,以叶孤城现在的经济条件来看,可以说是非常的奢侈了。

叶孤城一边沐浴,一边想着专诸的手段,如果是他的话,两人的对决会是何种模样?

还挺让人期待的。

专诸被缠住了。

说是被缠住也不太对,毕竟人家只是想要和他结识而已。

这样的人专诸见得多了,他也算是个名人,而且还是很容易遇见的那种。

天天守在集市上卖猪肉,像个定点boss。

然而,等他回到摊位,才发现有个人向自己走过来,而且这人与寻常人物还不太一样。

干瘦干瘦的,但是眼中自有一股傲气。

那看相的老头出于职业习惯,伸脖子往伍子胥脸上瞅了一眼,倒吸一口气,然后又将脖子转了回来,就好像什么都没有看见似的。

邹老想,最近这是怎么回事,天天都有异人出现。

他想着自己干脆去编纂一本与看相有关的术好了,顺便研究研究神异之事。

这么多面相贵到能够影响国运的人出现,这吴国必定有大变啊!

专诸抬头看了伍子胥一眼,将手上的剔骨刀又放下了,他对眼前人道:“有何指教?”

伍子胥道:“豪侠难见,刚才见比斗,想要结识一二。”

专诸道:“结识?”

他将人从上到下扫了一遍道:“我观你相,应该不是寻常人物,可否透露一二?”

伍子胥道:“楚国伍子胥是也。”

专诸眼神一闪道:“伍子胥?”

他竟然也听说过对方的名字,立刻道:“从楚国出逃的那一位?”

伍子胥脸上丝毫不见屈辱道:“不错。”

豪侠的过人之处并不在于勇武,还在于他认识许多人,知道许多消息,毫不夸张地说,虽然专诸是一个卖猪肉的,但是他对各国之间发生了什么大事都很了解。

他自然知道伍子胥的遭遇,脸上的表情立刻就严肃起来,甚至还带着一丝丝的敬佩。

全家被杀太悲惨,而他还有报仇的毅力与韧性这就很了不得了。

更不要说谁都知道,伍子胥的父兄被杀,并不是因为他们做了什么错事,而是因为楚平王是个混蛋。

对于这样各国戳盖认证是个能人的人物,专诸还是很敬佩的,所以他对伍子胥的态度以肉眼可见变得好了起来。

能让他这样对待的,只有几种人,像叶孤城那样将非凡写在脸上的,与他一样的豪侠,还有就是伍子胥这样善于忍耐的大人物。

就算豪侠善结朋友,也不是什么人都能与他们说得上话的。

越是有名望的人,见过的人就越多,就越会看人。

之后的一切就很顺理成章。

伍子胥和他在一起痛饮,天南地北什么都能聊得起来。

春秋时代的人就这样,很看重恩情,也很容易聊到一起去,如果人与人之间有共同的志向,成为朋友只需要很短暂的时间。

两人聊天的气氛很好,又加上喝了酒,很快就变得无话不谈,忽然,叶孤城白色的影子撞进了伍子胥的脑海中,他想起对方之前似乎在与专诸交流,就不由自主对他问道:“上午比斗之后,我看见了一个白衣人在与你交谈。”

专诸抬头看向伍子胥。

伍子胥道;“我见那人身姿不凡,有名士之风,想来定然很有来头,不知究竟是谁。”

专诸立马就知道了伍子胥在说谁,他道:“那是我一友人。”

伍子胥听见他这么说,心道有戏,然后道:“可否透露姓名?”

然而专诸下一句话就不按剧本走了,他道:“不可。”

回答得也是非常坚定了。

毕竟在专诸心中叶孤城是个刺客啊,对方长得这么显眼还没有闲话传出来,显然是在小心翼翼地保护个人信息,虽然他目前对专诸来说也是个谜团,但专诸起码知道了他的名字以及身份,这应该算是很不得了的大秘密啦。

专诸想,叶孤城那样的人一看就非等闲之辈,而且身上还充满了秘密,竟然愿意同自己这样的市井之人结交,本来就很少见,如果他还将他的信息卖了出去,他就愧对对方给予自己的信任。

所以他拒绝得干脆利落道:“我这友人不方便别人知道他的身份,也不喜欢被过多做探究,来无影去无踪,常人尚且无法摸清他的踪迹,更不要说是多做探查了。”

这显然是在警告伍子胥,让他不要做白用功。

伍子胥脸上已经写满了肉眼可见的失望,但他还有些不死心,对专诸道:“可否向那位侠士提提我的名字,看能否见上一面。”

听他这么说,专诸也只能点头道:“我帮你去问问。”

他与叶孤城见面的机会不多也不少,过了几天,还没有到两人约定对决的日子,竟然又看见了叶孤城。

没办法,吴国就丁点儿大一个地方,这年头就算是周游列国也花不了多少时间,更不要说同一国家的人见面了。

叶孤城还是穿着白衣服,但上面的花纹和剪裁的款式似乎有点不一样。

这颜色,仿佛成了他的标志。

专诸想,白色对叶孤城来说,应该有某种特殊的意义。

他是个侠士,自然不会太过追问别人的**,更何况在这样并不是很平静的时代,特殊的衣服,特殊的含义,往往代表着并不是很好的一段回忆。

人会有怀念的人,但那往往是个死人。

专诸对叶孤城道:“有人想要见你一面。”

叶孤城有些惊讶,但是面上还不动声色,他道:“见我?”

他自认为存在感低下,应该没太多人能够关注他。

专诸也清楚叶孤城的隐蔽能力,所以他解释道:“那人非常敏锐,就算没什么气息,也无法逃脱他的眼睛。”

他又道:“应该是在我与游侠儿比斗时看见你的。”

一双锐利的眼忽然撞进了叶孤城的脑海中,他对那人稍微有了点猜测。

叶孤城道:“何人?”

专诸道:“楚国的伍子胥。”

叶孤城惊讶了一瞬,又是个历史名人啊!

他看向专诸的表情忽然又变得有些复杂,只要读过历史的人都知道,专诸是被伍子胥推荐给公子光做门客,然后又帮公子光刺杀吴王僚的。

鱼肠剑就是刺杀时用得匕首。

死亡flag已经竖起来了。

所以现在有一个问题,他究竟应不应该见伍子胥?

叶孤城想,总觉得好像见到这人就会被牵扯进不得了的历史变动之中。

他虽然练得是入世剑,但入的绝对不是春秋时代的世,如果真的和伍子胥扯上关系,对他来说绝对没有什么好处。

但是……

叶孤城略一沉吟,有了答案。

他道:“那好,就见见他吧。”

如果为了刻意避开历史而不愿意见伍子胥,对他来说本来就是得不偿失的一件事,特别从到了春秋开始,他已经产生了某种觉悟,就是自己一定会被卷入麻烦之中。

毕竟这本书是叶孤城穿起来这。

更何况……

叶孤城的眼神闪了闪。

他对能够名垂青史的人,也是好奇的。

专诸的表情还是不变,他对叶孤城问道:“什么时候。”

什么时候?

叶孤城想:“就我们切磋之后好了。”

无论伍子胥找他有什么事,都能以不变应万变。

作者有话要说:伍子胥这一段感兴趣的妹子如果不想看书可以看看东周列国的电视剧。

96年的电视剧,无论是考据还是结构都很不错。

(不得不吐个槽、明明时代在进步拍摄技术在发展,剧情和考据上和历史沾边的电视剧不能走点心吗,去年X月传瞅了一眼就被吓跑了)

看见有妹子问之后是不是秦时明月

不是哦,我印象中秦时明月官方不开放同人授权

剧情线走大秦帝国,不过武功可能会比较玄幻

顺便卖一波安利,虽然大秦帝国已经拍成了电视剧,但是孙皓晖先生写得超好啊,如果有时间可以去看看,绝对是不可多得的好小说!

(emmmmm,我的口味可能有点老)

韶华易逝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9-16 00:33:22

零零星星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9-16 13:18:33

Lynxmko扔了1个地雷投掷时间:2017-09-16 16:11:44

谢谢地雷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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