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辛跟着余勒、彭小帅、苗贝贝,走进陶叔西餐厅。
迎面走出一拨人。
成辛不由跟着自动转体,目光紧紧锁定其中的一位。那是位清瘦却桀骜的年轻男子,看年龄像是在校生,看架势却像是大boss。
成辛不认为自己认识他,却没来由觉得他眼熟。
他在三两位同伴的簇拥下,目不斜视,走路带风,脸上始终有一层若有若无的讥笑意味。
“快走!辛辛!”苗贝贝喊一声。
那人听到这一声,似乎要转头,终究没有转头,只略略一滞,旋即走出陶叔西餐厅的旋转门。
“我好像见过那个人。”成辛迷糊道。
“你当然见过!”余勒凑过来,“他不就是那个每学年不被通报记过三次不老实的体育学院的学渣吗?”
“是吗?叫什么名字?”
“丁成天。”
“你熟?”成辛反问余勒。
“听说那人满身江湖气,最爱狗朋狐友勾搭一群。稍微脸熟的都称做朋友,能叫得出名字的都是哥们,熟悉的简直是拜把子兄弟。你看他路过我们,目中无人的样子,就可以推出我跟他熟不熟了。”余勒有意误导成辛。
他并没有撒谎啊。
他跟丁成天,早已超出了“熟悉”的程度。就他们俩这种知根知底的关系,丁成天已经可以舍弃自己的风格,全力配合他演戏了。
成辛放过自己的疑心,也放过走路带风的清瘦青年。
陶叔西餐厅是校园步行可达范围内,为数不多靠实力生存的饭店之一。除了只换主人不换内容的大西北料理,很多吃饭的地方都是换了一茬又一茬,唯有陶叔,在后街屹立不倒,跟连建区的珍嫂饺子王、校南门的阿清花枝丸与麻辣烫遥相呼应,成为学区高、中、低档的约饭口碑王。
也只有余勒这样随便打打工就能挣到大钱的,或者本就是家境富庶人家的孩子,才请得起吃陶叔。
人均200的餐,对学生党来说,实属天价。
苗贝贝因此更多了一份雀跃。
自从走近陶叔,她就忍不住趾高气昂。
成辛从偶遇丁成天中回过神,默默摸出手机,将刚才的9大问题,一一输入手机。当四人落座后,成辛已经飞快写完初稿。
菲力、肉眼、西冷、T骨……余勒坐在餐桌旁,向见到菜单就目露迷茫、不常吃西餐的同行细声推荐,语气熟稔,气度自华。
“菲力来自牛里脊,特点是瘦肉较多,高蛋白,低脂肪,比较适合喜欢要保持身材的女生。”
“哦?那我就来份菲力!”苗贝贝合上菜单。
“西冷是牛的后腰肉,带点肥油和肉筋,上口比菲力更有韧性和嚼劲,受牙好或年轻人青睐。”
“我就它了!”彭小帅合上菜单。
余勒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指指向T骨牛排:“T—Bone,牛背上的脊骨肉,横切呈T字型,所以叫T骨。T骨两侧,一边是菲力,另一边是西冷,点T骨既可以尝到菲力牛排的鲜嫩,又可以感受到西冷牛排的芳香,一举两得。”
“T骨。”成辛道。
“两份。”余勒接。
苗贝贝与彭小帅默默承受一万点伤害。
从陶叔西餐厅出来,彭小帅伸了个饱足的懒腰,手指肚不小心划过身旁苗贝贝的胳膊。
苗贝贝顿感左臂灼烧起来,仿佛有滚烫的热量强行注入,惊得她魂不守舍。
再看彭小帅,似乎连发生过什么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