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关了门,透过门楣上的玻璃,往对面二楼窥视。
几番搜索,终于看到了小女孩的身影。那应该是一间厅,三人座沙发,餐桌、柜子都能望见,显然是凌乱的,这跟小女孩给她的贫寒印象一脉相痛。
画面是平静的,小女孩回家后放下书包,去了另一个空间,应该如她所说去做饭了吧。
画面静止了5、6分钟,成辛就那么拿着望远镜不懈地观望着,余勒也不去催。
忽然,对面的房门打开,一个带着齐腰男孩的妇女进了放,妇女看上去不修边幅,她像是在吆喝、指责小女孩,小女孩怯生生地从厨房跑出来,垂手站着。
没过多久,一位看上去骨架高大的男人回来了,他看上去很疲倦,也很暴躁,进门就摔了东西,小女孩再次从厨房跑出来,那个男人随便操起什么东西就往小女孩身上打去……
成辛手一抖,错过了令她揪心的一幕。
“虐待。”
成辛心一横,拔腿就往外冲。
却被余勒一把拉住:“不是我泼你冷水,现在暂时还没有专门的儿童保护法律体系,仅有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不具可操作性。
你这样贸然去干预,家长领到的处罚非常轻。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处罚的规定只是“劝戒”、“制止”、“行政处罚”;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父母虐待孩子的处罚也只是五日以下拘留或警告。《刑法》中的虐待罪是自诉案件,得儿童主动起诉父母……”
成辛目不转睛地盯着余勒。
“不救则已,救就要救彻底。
你得平静下来,从长计议。
第一步,是问小女孩自己的意愿,是否愿意脱离她父母的监护。你不能违反当事人的意愿,想当然地替人裁断。你还需要明白,送进福利院,或许并不是最好的出路;寻找领养人家,需要碰运气;而我们这样新婚的夫妇明显是没有领养资格的。
在清楚一切的情况下,如果她下了决心,我们就可以正式介入了。我们可以不介意费用,但我们不能让她以为我们的莽撞干预陷入更被动的情形。”
余勒的话,无从反驳。
成辛只好怀着心疼与憋闷,一边懊悔自己拨时钟的举措,一边等待明天下午三点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