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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老戏骨的第二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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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马克斯的全名叫作“马克斯-冯.西多”,1955年初次登舞便被大导演英格玛.柏格曼相中,此后十年他拍摄了十多部伯格曼的作品,其中多数已成为不朽经典。

马克斯擅长扮演压迫性的严厉人物,在1965年为好莱坞大制作《万王之王》中扮演耶稣。之后足迹遍布世界各地影坛。在美国影片中常演那些固执己见、毫无幽默感的角色,是好莱坞一位重要的性格配角。有趣的是:老马克斯是惟一一位既演过“耶稣”又演过“魔鬼”的银幕演员。

不过话说回来,马克斯的走红与大导演伯格曼不无关系,正是伯格曼的慧眼识英才,才把马克斯逐步捧红。可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大导演伯格曼在好莱坞活跃了60多年,但他的事业在1976年却受到严重挫折。当时他被指控逃漏所得税,在一场拙劣的刑事侦查之后,他终止一系列待完成的制作,关闭他的工作室,并且自我放逐至德国八年。

在此期间,作为伯格曼御用演员的马克斯,也很倒霉地卷入了这场刑事诉讼中,虽然偶尔能够接拍一些电影,却只能充当一些无关紧要的配角。逐渐地,他接片的数量越来越少,从1987年到现在,几乎无戏可拍。为了生存,马克斯只好靠自己原先积累的手艺活儿,制造电影道具,租赁和销售电影器材来支撑生活。

听完马克斯的话以后,易飞扬不禁感叹世事无常,尤其这些做明星的,沉浮自知。

“不说那些了,来,我们干一杯。”马克斯打开一瓶珍藏的威士忌,给易飞扬倒了一杯,递给他。

易飞扬也不客气,尝了一口,竖起大拇指赞道:“很不错的麦芽威士忌。”

马克斯一笑。“能喝出是麦芽威士忌证明你是也行家,再来一杯。”

易飞扬忙摇手道:“不了,再喝的话我怕把你这瓶酒喝光。”

马克斯耸耸肩,“这算什么,当初我红的时候,这种好酒简直当水喝。不过现在是喝不起了……”说完拿着酒杯,咕嘟嘟,一口气将杯子中的威士忌喝完。

易飞扬当然理解他的心情,作为好莱坞当红的一线明星,他辉煌过。现在却落到了这步田地。巨大的落差会让任何人都难以接受。

好莱坞没有什么人情。这里只有一样东西行得通,那就是钱!只要你能给制片厂带来滚滚的收益,那些制片人就被把你当作亲爹供着,可你一旦不能给他们挣钱的话。那就只能卷铺盖走人。

易飞扬看着马克斯,心里突然生出几分同情起来。

几缕缓缓下落的阳光透过杂乱无章的杂货铺照在他的脸上,沧桑,衰老,慈祥,只有那一双想要麻醉自己的眸子,却依旧显得格外明亮,给人一种挑战上帝,蔑视世俗的睿智感。

看着这张属性怪异的脸。易飞扬心中突然涌起一个念头,这不正是自己期待中的“竖锯”吗!?

在《电锯惊魂》这部戏的剧本设定中,“竖锯”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并且身患绝症的中老年人,因为自己不顺利的婚姻生活和绝症。这个老爷子在自杀失败后决定自封为上帝,去挑选一些整天碌碌无为的人来作为试炼的目标,试炼的过程是各种匪夷所思的陷阱和残酷的谜题,招招致命。如果通过试炼,就能继续活下去。

可以说本身没有战斗力的竖锯,却拥有和汉尼拔一样强大的心理素质,总是将局势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将看起来比他强壮很多的测试目标玩弄于鼓掌之间,在陷阱设置和对局势的把控方面甚至高出汉尼拔一筹,所以尽管他没有汉尼拔的身体素质,但在综合杀伤力方面以及玩弄血浆的手段上要高于汉尼拔。

记得不错,前世的时候扮演“竖锯”这个角色的是老演员托宾.贝尔,此君经常出演罪犯、连环杀手之类角色,因此才把“竖锯”这个角色诠释的淋漓尽致。本来易飞扬有打算邀请这位老演员参演,不过现在……易飞扬觉得自己似乎找到了更合适的人选。

于是,面对这个看似落魄的老演员,这个看着弱不禁风,实则演技了得,还能像剧中“竖锯”一样打造一手好刑具的老头,易飞扬用非常诚恳的语气说:“马克斯先生,我代表梦幻影业公司,《电锯惊魂》剧组邀请你出演这部戏的男主角,您……愿意吗?!”

易飞扬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这个男人通过自己这部电影很有可能会东山再起,而这部《电锯惊魂》也会因为这个男人而一跑走红。

想想看,马克斯要形象有形象,要演技有演技,还是曾经的当红明星,仅此一点就可以引起那些报纸和观众的关注了,再加精彩的剧本,呵呵,绝配!

“哈,你说什么?我,男主角?!”正在喝着威士忌品尝苦大仇深的马克斯-冯.西多,听到易飞扬的话后,差点一口酒喷出来。

“咳咳,伙计,老兄……哦不,小伙子,我希望你能搞清楚,不要因为喝了我几杯不错的威士忌,就做出这么令人惊讶的邀请……”

“不,我不是因为您的威士忌……”

“那就是因为可怜我喽……这个我知道,谁听了我的故事都会心生怜悯,会在心里面说,看看这个可怜的老头儿,曾经风光过,现在却半死不活……”

“不,也不是因为可怜你。”易飞扬笃定地说,“我之所以邀请您出演这部戏,完全是因为你适合这里的角色!”

“角色?什么角色?难道说有一部戏的男主角会是糟老头子吗?哦上帝呀,别开玩笑了,”马克斯苍老的脸上露出一丝落寞神情,“虽然我现在不怎么拍电影,但我也知道,现在的电影男主角不是帅哥就是俊男,而那些故事更是风花雪月的爱情故事,或者场面火爆火爆的动作片,再夸张一些,恐怕只有像莱斯利-尼尔森那白头佬才能那么大器晚成地走红。并且不断地做男主再做男主!”

如果不是易飞扬对“莱斯利-尼尔森”有所认识,还真不知道这个所谓的“白头佬”是谁。

莱斯利-尼尔森好莱坞无厘头电影的始祖,而且,香港影人早期在他的作品身上借鉴了很多桥段。此君入行极早,估计和马克斯差不多少,一开始定位于英雄人物形象,但二十几年始终默默无闻。到了80年代开始尝试喜剧路线,并且靠着《逢凶化吉满天飞》中的医生角色,和《白头神探》系列中笨手笨脚的侦探弗兰克.德宾一炮而红,算是初次尝到了做明星的滋味。甚至到了现在。他还不断地在戏中做主演搞笑。其喜剧风格已在当今影坛独树一帜。

“虽然我不知道莱斯利-尼尔森为什么能够大器晚成,但我却知道你面前就有一个重新走红的机会!是的,请相信我的真诚,我们所要拍摄的这部戏。正好需要像您这样的男主角,或者说老戏骨!”易飞扬无比真挚地说。

易飞扬这番热情洋溢的话,让本来以为在开玩笑的马克斯微微一愣,对于他来说,“男主角”这个曾经几乎和自己划等号的词语,现在已经完全陌生了,但是从他颤抖的身体可以看出他内心的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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