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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七章 有剑有青衫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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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梁城里有少梁城内的繁华,但总归那些身处高位的大人物便也有忧心的东西,只是不同于旁人,许多东西,他们没办法说出来,就只能咬着牙自己解决而已。

在那位谢老祭酒入京的紧要关口,少梁城上下都屏息凝神,等着之后少梁城内将要发生的事端,那位皇帝陛下已经在昨日朝会上对着庙堂重臣们都说过了,等到老大人来到城门前的时候,皇帝陛下要携百官相迎,这样重视,除去在意老祭酒在朝野的名望之外,还因为之所以大周能够有一丝喘息之机,更是谢应用身家性命拼出来的。

还别不服,真觉得不服,便去和那位谢将军一般,杀他几个皇帝王爷再说。

少梁城内有人忧愁,大抵是因为不知道怎么面对那位老祭酒。

有一座位于陈国境内的小镇,原本大小规模其实和那座大周境内的白鱼镇差不了多少,一样是没几个人,可是自从离这座小镇不远处十几里处的那座险峰上建了一座万宝阁之后,这座小镇短短二十年间,便扩大了四次规模,一次比一次厉害,等到现如今,小镇已经说不上是小镇两字了,在陈国东南,更是有着第一重镇的说法。其中往来之人,从原本的客商商贩,到现在的江湖武夫,文人墨客。转变之大,让人咋舌。

归结原因,自然是逃不过那万宝阁三个字。

万宝阁才建在那处离此处小镇十几里的飞仙峰上,才落成二十来年,便因为独特的景观,以及一帮文人墨客卖力的渲染,早已经被说成是陈国境内观日出之处,即便有千万,在万宝阁看日出仍旧是该是首选之地。

得名于日出之时,天光一出,犹如万宝在阁的万宝阁为何被建于这座飞仙峰上,仍旧是一个谜团,飞仙峰一直被说成是陈国十大险峰之首,平日若有人想登上飞仙峰,除去要去爬那些崎岖难行的山道之外,还要走上一处只有一根铁链的吊桥,光是这样,便让许多心心念念想要来飞仙峰一观的游客望而却步,除去那些武道修为不差的江湖武夫,要想平平安安走过这根铁链的,寥寥无几。

那些留有诗文来称赞飞仙峰的文人墨客,其实没几个真登上来看过,除去有个早年落榜落魄书生,在返回家乡途中,途径此处,咬着牙从这跟铁链上一点一点爬过去之外,其余读书人,还没几个有人看到登上飞仙峰的。

不过那落魄书生胆气足,才气却浅,所写的那篇诗文,却是真没能流传出去,倒是亏了他爬上这么一趟飞仙峰。

既然飞仙峰如此难登,为何有人能在这险峰之上建上一座楼阁,便更令人费解,那些木材石材是如何运上险峰上去的?据说曾有人曾问过一位在江湖上算是赫赫有名的江湖前辈,若是他要带着那些木材上山,能不能走得到险峰上去,那位江湖前辈最开始思索片刻,说是光是带上一根木材过去,并不难,然后便有人发问,若是扛着重逾千斤的巨石又当如何,然后没想到,那位江湖前辈当即便拂袖而去,这让人面面相觑的同时,还真的有些觉得那座万宝阁建成真有蹊跷,毕竟有亲自登上那座万宝阁的江湖高手亲眼看着建造那座楼阁所用的,真有浑然一体重逾千斤的巨石,如此一来,不光是那些普通百姓,就连那些大名鼎鼎的江湖高手再上那万宝阁观景的时候,对于楼阁里的陈设都不敢如何肆意翻看。

武夫之上还有那么一种人,其实在陈国江湖,不算是什么秘密。

山上神仙,知道有,可亲眼见过,其实又是一回事。

可不管怎么说,万宝阁作为一处无主之地,再现如今二十年的光景下仍旧并不破旧,便是因为建在飞仙峰顶的原因。

建在飞仙峰顶,来的人少,也知道其中艰辛,便更不敢如何去做些什么。

传说仍旧还是传说,这也一定不影响那些心心念念想着来飞仙峰观景的游客们,只是大多数人登不上那座飞仙峰,便只能在那座小镇落脚,这一来二往,不就是镇子越来越大,人越来越多了嘛?

小镇这两天热闹,冬至之后,天气渐冷,市集之中出现的最多的东西便不会是其他物件,只会是那些木炭,小镇虽说历经四次扩建,可怎么建也没将那股淳朴民风给建没了,集市里的木炭至始至终都算不上贵,让一般人家都能买得起。至于那些殷实之家,大抵不会考虑用不用得完这件事,往往会在冬天来之前,便把一整个冬天所需的木炭都给买齐,这让那些卖炭汉子这些日子扛着大包小包的木炭在小镇里到处跑,虽说累,但脸上始终是有笑容。毕竟这些木炭卖出去之后,还是有着不少银子,到时候在集市上买上一两支价钱合适的钗子,想来回到家里之后,也能烤上一炉火,吃上自家媳妇儿亲手炒的几个可口小菜,要是媳妇儿再高兴些,还能喝上一次酒的,到了晚上,说不得媳妇儿都要比往日里卖力些。

只不过相比较这些,买那支钗子的原意倒是没那么复杂,只是想看看自家媳妇儿的笑脸而已,毕竟是自家媳妇儿,如何能够亏待了?

今日小镇最大的酒楼有一场说书先生说书,往日里要想着听一场,怎么得也要在酒楼二楼点上几壶酒,吃上个几钱银子才行,除此之外,要想听一场,只能在每个月的月初和月末才有机会,那个人到中年便已经发福的酒楼掌柜的挺会琢磨人心,知道这小镇什么最重要,故而才弄出这么两场没有门槛的说书,因为今日不要钱,所以说书先生都难得从二楼来到了一楼,在最为宽敞的一楼大堂,聚集着一众酒客,说是酒客,但其实真正要酒喝的,没几个。大多都是冲着这场说书来的。说书先生是个年过半百的中年先生,一身洗的有些发白的长衫拖到了地面上,仍旧是同其余说书先生一般,在大堂中央摆了一条长凳,然后一个大海碗,碗里一碗酒,酒喝完便说完,绝不会多说,要想着破例也行,若是一口气买了十坛酒楼里最好的酒,那那位酒楼掌柜的就会亲自来给说书先生倒上一碗酒,这便是所谓的“添场”因此在这说书先生每场开说之前,要喝的那一大口酒,都一定会引来不少嘘声。

说书先生倒也是不是第一次听到了,因此全然不当回事,平日里说书都会有掌柜的提成,某人买了几壶酒,某人又要了几碟菜,在私底下,都有个账目,到时候按着先前说好的再如何划分,这些事情,酒楼掌柜的和说书先生两方其实早就说好,因此并不存在其他问题。

只是月初的那一场和月末那一场,虽说仍有底银,但不会有酒水钱,而且往往不能顺着之前未说完的说,说书先生便只能开另外一个简短故事,但要争取在月初和月末两场之外再留下一些未尽之语。

也不是非要吊着人的胃口,反正这个月说不完,还有下个月嘛。

至于酒客们会不会按耐不住来听那些要钱的说书,可就不关他们的事情了。

说书先生悠然自得的一边喝酒一边说起那些故事,手到拈来,说的极为顺畅,到了最后酒要见底之后,说书先生便要起身,可人群之中忽然便有人扔出一袋银钱,说是要买上十坛好酒,那酒楼掌柜的和说书先生一对眼,然后捡起那袋银钱,掂量了掂量,觉得分量很足,才心领神会的替说书先生倒了一碗酒,然后说书先生精神一振,笑了笑,说起了那个故事的后半部分。

至于那十坛好酒,被那位一掷千金的豪客分给了前来听书的所有人,自己却真的是一口都没喝。

酒客们忙着喝酒之前,看过那人,是个一身青衫的少年,长得清秀,背后背着一方剑匣,看起来应该是某个江湖豪门里的弟子,众人纷纷向他点头致意,那人却只是微微摇头,并未说些什么。

与他同坐的那人,脸色发白,年纪看起来也不大,只是腰间挂着一柄看起来便觉得不俗的好刀,喝酒之时仍旧是不忘手按刀柄,让一众才生出了些心思的酒客,很快便把自己的那点微末心思尽数淹死在了酒里。

这江湖上的人,大多惹不起。

至少这种气势的,真惹不起。

带刀男子拿着一个大海碗,喝了小半口酒之后便眼睁睁看着自己手里的酒碗被那个青衫男子夺过去,放在了远处,带刀男子不是没想着挣扎,只是一使劲便痛得直咧嘴,最后只能放弃,他有气无力的说道:“李扶摇,现在酒也不给喝了,我真想一头撞死算了。”

青衫背着剑匣的李扶摇,带刀年轻人谢应。

这两位,随便哪一位的人头要是被提着往那淮阳城一扔,保管那人当天便有些想象不到的好处砸在脑袋上。

脸色也有些发白的李扶摇看着谢应这个样子,不由得打趣道:“你要真是想死,那天可不用走出御书房的,啧啧,现在想起来,你当日一只手按在御书房门上,一只手提着油灯的样子还真是有那么几分意思,可惜了,我这个人只会说说故事,要是精通丹青,该给你画上一幅画的。”

谢应冷哼道:“要画像,也要那位大余的丹青国手来画才行!”

对此,李扶摇一笑置之。

谢应有气无力的趴在桌上,有些古怪的看着李扶摇,低声问道:“你当时为什么不杀那位齐王?”

李扶摇一怔,随即笑问道:“那你为什么要杀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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