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凡确实是睡着了,不是为了装逼故意表现出自己的云淡风轻和处事不慌,而是午后的阳光晒得过于舒服,外加这些日子从守城到入晋国皇宫再火急火燎地率军赶到盛乐城地界,也没真正好好休息过,所以这会儿就真的睡过去了。
等到睁开眼时,才发现天已经黑了。
瞎子依旧坐在郑凡的身边,手里拿着一些文件在写着什么东西。
这是瞎子的工作,现在是一个人当十个人用,哪怕有精神力加持,但再这么干下去,迟早得累死。
但好在等一切安顿好后,温家的那几十个读书人,可以拿来当文书培养,能替瞎子分担不少工作。
“你也不喊醒我,让我睡这么久。”郑凡说道。
“主上,小院的门属下给您开着呢,来来往往的不少熊烈手下的野人都瞧见了,您睡得很踏实。”
“有心了。”
“应该的。”
“就是你不怕我感冒了?”
“属下疏忽了。”
“下次注意,至少给我多加一条毯子什么的。”
“晓得了。”
“事儿结束了么?”郑凡问道。
“自黄昏开始,外面隐约传来喊杀声,这会儿已经停下了,应该是结束了。”
“哦。”
郑凡揉了揉自己的脸,打了个呵欠,道:
“这下午睡这么久,作息一乱,晚上就又睡不着了。”
“正好晚上四娘也进城了。”
“呵。”
这时,一身甲胄的熊烈走入了院子,对郑凡禀报道:
“大人,秃发家家主秃发承继求见,没带手下,孤身一人。”
“让他进来。”
“是。”
少顷,
秃发承继进来了,浑身是血,左手一个脑袋,右手也一个脑袋,腰间还挂着一个,看起来像是初二回娘家的小媳妇儿。
他直挺挺地走到郑凡面前,正准备跪下,却听郑凡先开口道:
“这甲胄上的血,和脸上的血,一看就是自己抹上去的。”
“…………”秃发承继。
郑城守也算是历经战事的人了,被敌人的血溅射到身上也算是家常便饭,而且曾跟着李富胜很久,李富胜是那种喜欢在血水里洗澡的主儿,所以对这些细节,自是能分辨得清楚。
这让秃发承继有些尴尬了,一时间站在那儿,弯曲了一半的膝盖不晓得是跪下去呢还是站直了,弄得像是在蹲马步。
郑凡见状,笑了笑,道:
“不管怎么样,你也算是有心了,这份心意,我收下了。”
秃发承继闻言,心里顿时一松。
但再一看,
发现郑凡对他说话时,是瞧着地上说的,而不是瞧着自己的脸。
“噗通!”
秃发承继马上跪了下来,
道:
“秃发承继,拜见贵人。”
“介绍介绍礼单吧,我这人最喜欢交朋友,也最喜欢看朋友送的礼单,有点贪财吃相难看,你别见怪。”
“小人不敢,小人不敢。”
“说正事儿。”
“是,这是周正文的头颅,他是赫连家养在盛乐城的一条狗,赫连家敢冒犯大燕天威,出不义之兵进犯大燕,当真是人神共愤!
现赫连家已然覆灭于大燕王师铁蹄之下,秃发承继特斩杀刺獠,献于大燕王师!
这是宁翠翠的头颅,她是………”
三个头颅,
三个当家。
等于是中午一起吃饭的五个人,除了熊烈之外,另外仨,现在都成了首级。
说好一起众志成城抗击燕狗,结果一转脸就果断卖队友。
等到秃发承继汇报完后,
郑凡斜着脸看着他,
问道:
“这些文绉绉的话,背起来拗口吧?”
“贵人明鉴,小人粗鄙,怕污了贵人耳朵,这才事先让人………”
“好了,我说过,你是有心的。”
“谢贵人!”
“你这礼,我收下了。”
“多谢贵人赏脸!”
“礼尚往来,咱也总得问候问候你家人。”
“是……”
“秃发一族,在盛乐一带,有多少族人?”
“核心族人,一千余人。”
“这么点儿啊,那没意思。”
“加上外围族人,五千余人,可供族兵九百人,好叫大人知晓,这次为了剿灭这些逆贼,折损了不少族兵。”
“嗯,那还不错,那么,秃发一族,可愿为我大燕效力?”
“自然愿意!”
“行,你这个态度,我很喜欢,我相信侯爷和陛下,也会很喜欢。”说着,郑凡指了指熊烈,道:“把这仨首级先收下去,我这人胆儿小,见不得这种场面。”
我信了你的邪!
但熊烈还是规规矩矩地过来将首级拿了下去。
郑凡又指了指秃发承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