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降临。
位于海峡市郊区的比利庄园今天被人给包了下来。
据说包下庄园的是一个年轻的富家太太,而她包下庄园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举办一场同学聚会。
虽然目的简单,但是这手笔却是相当大,因为比利庄园一天的租金那至少都得十万起步!
夜色下,一辆辆的轿车陆续停在了庄园门口。
早已经有等候好的服务生将一个个客人引领进庄园。
此时,宋思晴已经等在了门口。
她穿着一套漂亮的礼裙,裙摆很短,裸露在外的小腿纤细而又圆润,让人忍不住想要咬上一口。
不时有人老同学跟宋思晴打招呼,约宋思晴一同进庄园,不过,宋思晴却都拒绝了,因为她在等人。
“难道林知命那家伙没说动静静么?”宋思晴看了一下手表,暗暗嘀咕了一声。
此时已经接近七点半,大部分人都已经来到了庄园,她已经有十分钟没看到有人来了,基本上会来参加同学聚会的人都已经来了。
“该死的蚊子。”姚静恼怒的拍死了手臂上的一只蚊子。
就在这时,两道灯光从远处射来,随后,这两道灯光越来越近,最终停在了宋思晴的边上。
“我去,劳斯莱斯幻影,哪个有钱人来了!”宋思晴看到车前头那个飞天的小天使,忍不住惊叹了一声,然后看向车门。
车停稳之后,司机从车上下来,将车门打开。
“乖乖,自己开车都不会,这得多大牌啊!”宋思晴惊讶的嘀咕了一声,之后,宋思晴看到了从车上下来的人。
“林知命!”宋思晴惊讶的看着下车的林知命,此时林知命穿着帅气的西装,跟平日有所差别,但是宋思晴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
林知命没有似乎没有注意到宋思晴,他对着车内的人伸出手去,而后,一双纤细的玉手从门内伸了出来,搭在了林知命的手上。
林知命微微一笑,将玉手的主人往外一拉。
姚静就这样出现在了宋思晴的面前。
“我去!”宋思晴看到姚静出现,忍不住发出一声惊叫。
“思晴!”姚静听到声音,对宋思晴摆了摆手。
“我滴乖乖,静静,你们怎么坐劳斯莱斯来了!”宋思晴三两步走到姚静的面前,惊讶的问道。
“找人借的。”姚静笑着说道。
“找人借的?”宋思晴愣了一下,随后恼火的说道,“那你也不知道早点来,刚才门口人可多呢,现在一个人都没有,谁也不知道你坐劳斯莱斯来的啊!”
“那你还不赶紧进去叫人出来观摩一下?”林知命说道。
“对!没错,叫他们出来!”宋思晴眼睛一亮,还真打算往庄园内走,结果却被姚静一把给抓住了。
“得了吧你,我可丢不起那人,走吧!”姚静说着,挽住宋思晴的手往前走去。
林知命看了一眼自己空落落的手腕,笑了笑,跟在两人的身后往前走去。
穿过庄园的大门之后,一个大大的草坪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
草坪上早已经挂上了精美的彩灯,夜色下,彩灯散发出柔美的光晕。
彩灯下摆放着一张长桌,长桌的上面是精美的食物。
不远处,一个西洋乐队正在演奏着欢快的乐曲。
一个个穿着打扮都十分出众的年轻人正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聊着天。
这是非常西方化的一次聚会,采用的是自助餐的形势。
服务员端着装有美酒的餐盘行走在其中。
当姚静与宋思晴两人一同走入草坪的时候,本来还很喧闹的草坪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只剩下了乐队的声音。
所有人的目光都锁定在了姚静与宋思晴身上。
姚静穿着淡蓝色的裙装,手拿着香奈儿的包包,双眼之中带着清冷的意味,整个人的气质凛然而又高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