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无比喜庆的节日,当盛易看到自己最讨厌的那张长桌被换成了圆桌后,盛易的眼睛闪出了光,似乎自从连傲与尉迟轩结了婚以后,自己与老头子的关系也缓和了不少,起码以前不论自己在外面做什么,老头子都漠不关心,现在却时不时地给自己打电话。
这一顿年夜饭气氛格外不错,盛易看见尉迟轩的脸上盛开着幸福的笑容,在自己身边的时候,尉迟轩从来没有这么笑过,心,突然就释怀了,一厢情愿永远不会幸福。
盛廷江喝了酒后提起了继承香火的子嗣问题,气氛顿时变得有点儿尴尬,待所有人都回房后,桌席前只剩下盛易与连傲两个大男人,成功挑起了连傲怒气的盛易得意一笑。
不过,想知道一个人的消息才是盛易的最终目的。
“那个小家伙...去哪里了?”盛易终于问出了口,迟央在哪里连傲肯定知道,如果不是连傲为了保护迟央而故意隐匿了迟央的踪迹,自己也不至于派人找了几天也找不到。
连傲警告他不准打迟央的主意,可是他累了,他想找到一片温暖的港湾,想做一个有家可归的男人,迟央的主意,他盛易是打定了。
最后还是如愿从没有心机的尉迟轩口中知道了迟央的踪迹,盛易满意地轻笑,口中似乎又含着迟央亲手做的浓汤的味道,那种味道很特别,让他这个从小到大吃惯了山珍海味的少爷都念念不忘。
两天后,再次将祁盛集团扔给严菈的盛易抵达德国,享受般地呼吸着德国的空气,盛易带着久违的一种激动感,轻叹道:“小家伙,我来找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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偌大且整洁的大学校园里,来去匆匆的皆是各年级的学生,几个不修篇幅的出了名欺负弱小的痞子聚在一起,讨论着一个正在仰头孤独地投着篮球的男孩子。
整个篮球场里只听见篮球碰撞到篮框的声音,距离上班时间还有半个小时,下周迟央的班级有一场篮球比赛,一个高个子男生故意刁难长相精致的迟央,偏要挑选对篮球一窍不通的迟央下周上场,在这儿练了将近半个小时了,一个球也不能顺利进篮框,迟央很是沮丧。
“是他吧?变漂亮了呀!差点让哥几个认不出来了!”一个留着小山羊胡须的痞子啧啧道。
另一个脸上纹着一条蛇的痞子点头,“的确,跟十年前被我们堵在小胡同里逗着玩的小模样相差得可远了。”
“就是就是,你看他的皮肤,估计稍稍用力就能掐出痕迹来,瞧那红润的小嘴多可爱啊!”
几个痞子轻挑地吹着口哨,专心致志应付篮球的迟央并未发觉,殺帮迟央回家取点东西所以没在,在学校向来没有警觉心的迟央到被那群痞子围了起来才反应过来。
“呃,你们想打篮球?那、那我把场子让给你们,我要上班去了,请、请借过一下。”迟央小心翼翼地抱着篮球就想撤。
脸上纹着一条蛇的痞子摸了一把迟央的脸,“怎么?不认识我了?当年在32号胡同里你还跪着给我舔过鞋呢,想不到变得这么漂亮了,攀上有钱人了?”
迟央睁着惊恐的大眼,“对不起,您认错人了,我、我不知道什么胡同……”
“不记得?老子可还记得你哭着求我们将你从鸡笼子里放出来的场景呢,当时你多少岁来着?十二?十三?”另一个人别有意味地笑道。
迟央无助地闭着眼,一下子感觉阳光都黯淡了下来,这些刻着痛苦回忆的昨天又找上门来了,无论他怎么忘记,总有人会记得,即使他已经远离了那个地方来到了这么遥远的德国,该来的还是会来,躲也躲不过。
“我真的要上班了!”迟央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头撞出去,一个瘦弱的痞子被他撞倒在地上,咒骂了一声,拽住了迟央纤细的腿骨。
正当迟央最无助的时候,一个穿着昂贵西装的高大男人缓慢走近,查看了一下那几个痞子衣服上的名字,轻声道:“这几位同学,请跟我到校长室喝杯热茶可好?”
男人的声音极其好听,然而迟央根本没有心情去看是谁救了自己,他只想拼命逃离那几个痞子,于是只朝男人站立的方向鞠了一躬道了声谢便匆匆地离去。
那几个痞子见到手的猎物逃跑了皆是一脸的晦气,挽起袖子就想跟男人干,却想起了男人刚才的话。
“校长室?你***这么嚣张你谁啊!校长可是我的姨丈,一个毛头小子居然说请我们到我姨丈那里喝茶未免也太会吹牛皮了!”留着山羊胡须的痞子用鄙视的眼神扫着男人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