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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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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昊笑了,笑的叫人打冷颤,他那锒铛入狱的父亲和崩塌的家境以及旁人的讥笑没有击垮这个骄傲的少年人,但这一刻,恶毒的花朵已经在他那绝望的内心深处肆意生长!

他忽然从兜里掏出一把水果刀,越过初见径直往他来时的原路走,声音嘶哑:“你知道吗?我什么都没有了,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

“你要干什么?”

初见以为林子昊想不开要自我伤害,迟疑了一下,立即跟着林子昊的方向追了上去,但林子昊走的很快,这让她心里越来越不安,虽然不知道林子昊究竟要干什么,但她加快了脚步。

穿过林荫道,上了她们那栋楼,有三三两两的人经过,初见冲着林子昊的背影喊:“你要干什么,你等一下!大家拉住他!”

楼梯上的人大多都有些莫名其妙,没有反应过来,林子昊一声不吭地往楼上冲,初见喘着气跟上去,来到他们那一层楼的时候,就看见张云起和王小凯正站在走廊墙沿旁聊天,面朝着外面,林子昊手揣在兜里,似乎怕惊动张云起,他一副平常人走路的样子,不快,但距离张云起的后背只有十多步的距离。

那一刻,初见的心跳仿佛停止了跳动,她终于明白了林子昊要干什么,她什么都来不及想,不顾一切冲过去:“云起!小心背后!”

张云起听到喊声和激烈的脚步声传来,扭头,一道反射着太阳的寒光刺入他眼睛里,然后听见一块破布被撕扯成两半的声音,紧接着,眼前出现了两个人影,挡在他身前伸手要抢什么的初见,还有手里拿着刀的林子昊。

那把刀已经插在初见的胸膛上。

就像被毒蛇咬了一口,血液瞬间凝固!

那一瞬间,张云起的脑袋陷入眩晕状态,心凉到冰点,一种类似于打摆子的颤栗从身体内部涌出,几近崩溃:“我槽你妈的!我要弄死你全家!”

张云起一脚踹翻表情扭曲的林子昊,拦腰抱起初见,拔腿就往楼梯间狂跑。

走廊上,陷入了死一样的寂静,男男女女呆若木鸡,蒙神了的王小凯反应过来,啪!啪!两个大耳刮子抽在林子昊脸上,指着田壮壮和杨伟喊:“看住他!”然后拔腿朝张云起的方向跑去,他认识张云起有两年了,他太了解他这个哥们的性格了,如果初见有事,后果没有办法想象。

这天的清晨,张妈和往常一样在张记栖凤渡鱼粉店里张罗着生意,生意很好,没一会儿的功夫就卖了近百碗鱼粉,只是她正引着一个客人进门吃鱼粉的时候,意外地看见家里老三张云起抱着初见不要命地冲到马路中央,直接逼停一辆私家车,张妈一下子就慌了神,毛乱地跑出来喊:“老三,出啥事了!”

张云起没有听见。

他几乎是哀求着司机送他去医院。

私家车司机是个中年男人,半路上被人不要命的拦下车,本来满肚子火,但是看见张云起怀里抱着的女孩,脸色惨白,胸口处还插着一把刀,裙子上染的血迹触目惊心,他二话不说,立马叫张云起抱人上车,启动引擎,一脚油门踩到底,朝着医院狂奔而去。

张云起把初见平放在后车座上,空间狭小,他用一种奇怪的姿势半跪半蹲在初见前面,脱了体恤,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那么大力气,“呲”地一声直接把体恤撕成两半,刀子不能拔,他不敢按压止血,他在刀子两侧各放一块布,可是血一直在往外流,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他发现他现在什么也做不了,只能不停地催促司机快点快点,然而时间慢的犹如刀割,焦躁和绝望像魔鬼紧紧攥着心脏,他仿佛回到了多年前父亲因他入狱的那个夜晚,那个15岁的少年,内心只有惶然和难以忍受的痛!

初见伸手握住了他发抖的手:“云起,不着急,不要着急,我没事的,你听我说,不管以后发生什么事,你都不要报复林子昊,交给警察处理就好。”

张云起点头:“好,你说了算,以后我什么都听你的。”

初见惨白的小脸上露出了笑,淡然而温暖:“如果我有什么事,你要帮我照顾好我妈妈和妹妹。”

张云起摇头,不停地摇头:“这是你的事,你的事情,我做不到也管不了。”

初见伸手摸了摸张云起的脸颊:“你不要激动,我还有很多话要跟你说,云起,你知道么,我一直不敢告诉你,我喜欢你。”

张云起勾着脑袋,拿着撕成碎片的衣服反反复复贴在伤口两侧,鲜血染红了他发抖的双手:“我不知道,也不想听,你可以明天再告诉我你有多喜欢我。”

初见把张云起沾满鲜血的手贴在自己的脸颊上,没有血色的嘴唇嗪着笑:“我不要明天,因为我等了太久了,久到都快要忘记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你的了,都怪我呀,总是瞻前顾后,总是怕失去,现在不怕了,因为现在喜欢你的程度,让我有勇气告诉你,我喜欢你,永远都会喜欢你。”

张云起看着眼前女孩蠕动的嘴角,那惨白的小脸和大片血红的裙子仿佛是生命与死亡的对照,一阵热流在眼皮底下打滚,他不知道他是怎样笑出来的,他的手指甲扣进肉里,用了全部的力气让从喉咙里发出来的声音显得不那么绝望:“初见,你还记得你以前的名字吗?”

“赵煜,怎么啦?”

“煜是光的意思吧?”

“是啊。”

“我以前听过这样一句话,现在特别想说给你听,那句话说,有的时候,当我们在黑暗中去爱一个人的时候,我们的爱就像手电筒里的光,打在那个人的身上,让那个人在你心中成神。可是你知道吗?虽然光不在你身上,但是,你是光本身。”

张云起脑袋抵着初见的额头,攥着她冰冷的手贴在脸颊上,看着那双含笑的眼眸,再也忍不住的眼泪就这么流了下来:“煜,你是我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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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煜·终章

卷末感言:

不想剧透,不愿意剧透。

初见会活的好好的。

请相信我,彩虹总是在风雨后。

写这一卷之前,我已经想好了这么写了。如果真的是认真用心看了这本书,那你就会发现,从这卷的卷名【煜】开始,行文中就多有铺垫,百分之八十的情节,都是围绕着【煜】展开的,从人物性格,事件推动,如贵平县金坪矿区暴雨堵车事件,到初大鹏彩票事件,还有林子昊私下以初见名义给156班同学买饮料(此剧情在本卷第三十五章所愿,还有读者在本章说里错以为是张云起买的,当时张云起在里津市呢,充分证明了看书不认真。)

其实站在一个作者的角度来讲,我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揭露人物的真实性格。真实性格来源于压力。压力才能把人物逼向越来越困难的两难之境,迫使他们做出越来越艰难的冒险抉择和行动,逐渐揭示出其真实的本性,甚至直逼其无意识的自我,从而折射出人物与架构之间的弧光。这一卷,正是基于初大鹏好赌如命这一性格和从小养尊处优的林子昊性格极度要强,引发了后面一系列剧情,才会出现最后这一幕。

当然,这一幕未必是读者想要看到的,毕竟是网络嘛,开心是重点,爽死重点。我写不了很爽的,但是请放心,我会让各位老爷开心起来的。如果张云起的光此刻让你流了泪,下一卷,或许会甜蜜的齁死你呢。

下一卷:千岁寒。

明天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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