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莳坐在书桌前,头顶的白炽灯发出鹅黄色的暖光,这样的光线有些昏暗,让习惯了明亮视线的唐莳很不习惯。耳边听着厨房传来的小小声响,更让唐莳坐立难安。
唐莳再一次清晰的认识到,他真的是回到了十多年前,自己上高中的时候。那时候爸爸刚去世不久,他和唐妈妈从新租的楼房里面搬出来,没房子,没钱,只靠唐爸爸死后得的那点儿抚恤金支撑着一个小小的家庭。
这是他们家最困苦最艰难的一段岁月。而天真单纯的唐莳,在唐妈妈几乎是全方位的保护下,没能经此蜕变,成长为一个顶天立地可靠踏实的男人,反而一如既往的浑浑噩噩,肆意挥霍着宝贵的青春,连最基本的职责都没做好。
唐莳有些羞惭的用手搓了搓脸。视线牢牢的盯在面前敞开的课本上。集合、函数、正余弦……一个个汉字字母摆在面前他都认识,组合起来怎么就那么高难?
从小到大数学都不好的唐莳最终有气无力的放下了高中课本。自我劝解的想到——
可能是第一天回到过去,思绪太过纷乱,所以才导致他完全沉不下心去写作业的。因此唐莳更加坦然的忽略了书桌上的其他课本,转头看着静静放在一边的武侠小说。唐莳拿过来翻了两眼,满篇熟悉的文字和几乎是看到开头能想到结尾的烂俗情节也让他看不进去。没有修仙,更没有玄幻,干巴巴的一掌下去连个山都劈不开的“高深武功”让习惯了后世小说动辄毁灭星球,移山填海这种爽文桥段的唐莳提不起精神来。顺手将小说扔到床上,唐莳默默无语。
他看课外书的习惯,其实是从小学二年级养成的。那时候唐爸爸很健康,成天跟唐妈妈在外面做买卖,根本没什么精力看管唐莳。经常把唐莳寄放在姥姥家或者老姨家,而唐莳的老姨当时很迷恋看小说。七八岁的男孩子最是猫嫌狗厌多动烦人,老姨为了让唐莳能老老实实呆一会儿,就拉着唐莳一起看小说,金大古大温大大,甚至还有狗血小言什么的。一股脑的全塞给唐莳。
结果这一下子不得了,唐莳顿时看的入迷了,走火入魔似的,课余时间也不跟小伙伴们打架撩闲了,成天捧着一本小说看个没完,一直到初中高中。上课偷着看,下课闷头看,回家做作业时也悄么的瞅两眼。最入迷的是高三复习那一阵儿,别的同学都忙着做笔记背大纲,他还是天天桌上一本闲书,上头盖着一本语文书或者历史书什么的,聚精会神的看。
于是唐莳高考的时候顺理成章的没考出好分数,没念上好大学。又因为没钱不想走三本,最后以将近五百分的成绩走了专科,念得计算机系。毕业后找了个专业不怎么对口的工作,干了两年,干脆回家写小说了。大概是因为读了太多的课外书,文笔还算通顺,也还算能抓到点儿卖点和读者的口味,唐莳的成绩还算不错。至少每月码字赚的钱比他上班的工资要多好几倍。而且风不吹雨不淋的,上班时间自由控制非常悠闲,很适合他这么个早上起不来的懒人。
这么说来,他当年读了那么多的课外书,后来也算是学以致用了。
只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对于那本该将全部精力放在学习上结果却荒废了的青春,真的没有一丝后悔吗?
心绪难以平静下来的唐莳,根本没办法把精力集中在课本上的唐莳,按照上辈子的工作习惯,顺手从作业本后面扯了一页纸当做草纸,提笔写道——。
这是唐莳没死之前以唐时草木为笔名在网络上连载的一本小说,男猪脚原本是现代一名历史系的研究生,在陪教授出国演讲的时候遇上了飞机失事,结果整个人穿越到了天下初定的大唐初期。因为是身穿,所以身为黑户的男猪脚在穿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被官府当成逃犯抓起来,送到边关充军。男猪脚在充军的过程中大开金手指,用超越众人千年的经验学识和各种猪脚光环证明了自己的与众不同,他抄袭后世的各种军事著作,抄袭历朝历代的诗词歌赋,弄玻璃火药,做香水香皂,征服书内除了反派之外的所有男男女女,甚至还试图帮助自己的哥们李承乾扭转悲剧命运。
这是一本很标准的极尽yy能事的洒狗血爽快小白文。不过因为后世的读者们口味太刁,所以唐莳在写小说的时候也考据了很多历史资料,力求硬伤没那么多。但是在写作的过程中偶尔也会脑子一抽神展开。因此有些情节难免前后不一,逻辑上很难自圆其说,也惹来了不少读者的吐槽。如今魂回过去,再次提笔,唐莳少不得要从头开始,写着写着却发现自己的思路更顺了。
不过也有一点儿困难的地方。以前有网络,什么资料在网上查一查就好了,如今自己干巴巴的这么写着,连□□都记不起来。好在今天的工作主要是回忆大纲,将逻辑理顺。唐莳准备在写大纲的过程中将自己需要的各种专业知识罗列出来,等着周日休息去市图书馆查查资料。
且说唐莳正奋笔疾书时,陡然耳尖的听到脚步渐近的声音,浑身一哆嗦,唐莳连忙抓过书桌上摊开的数学书盖在草纸上。果然,刚刚做完这些动作,唐妈妈就端着一杯冰镇过的西瓜汁走进房间,看见扔的远远的课外书,满意的点了点头。唐妈妈将西瓜汁放在书桌上,顺手摸了摸低着头乖乖做题的唐莳,伸手将一旁的课外书拿了出去。
直到听见房门关上的声音,唐莳才松了口气的直起身来。看着数学书下的一章草纸,不觉摇头苦笑。
当年看小说看得偷偷摸摸,如今写小说也是偷偷摸摸。他这青葱岁月啊,就跟偷偷摸摸脱离不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