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朝点点头:“不会错的,这眼睛我记得很清楚,就是他。”
见王朝如此肯定,包拯和花郎他们就更加奇怪了,黑衣人要杀王朝马汉张龙赵虎四人,可他怎么又被人给杀死了那,而且还剥去了衣服,以及毁了容?
凶手为何不想人认出他来?
包拯为此事变得焦躁不安起来,而这个时候,花郎淡淡一笑,道:“想知道凶手是谁,做一个实验就清楚了。”
大家正着急,听到花郎这话,都很是惊诧,连连问道:“什么实验?”
“滴骨认亲!”
“滴骨认亲?”众人更加不解,而包拯更是说道:“我只听说过滴血认亲,可从来没有听说过滴骨认亲的,如何个滴骨认亲法?”
花郎笑了笑:“其实滴骨认亲很简单,主要用于尸骨无法辨认的情况下,如今我们有雷虎的骸骨,又有这具无名尸体,想要知道他们两人有没有血缘关系,滴骨认亲就行了。”
大家对花郎的花半信半疑。
而这个时候,花郎将已经擦洗去上面一层黑皮现在白的吓人的雷虎的尸骨拿了来,然后用刀在无名尸体身上取了几滴血,他将那血滴在雷虎的骸骨上,不多时,那些血竟然慢慢的渗入到了雷虎的骸骨之中,最后只剩下一片微红。
众人看到这里的时候,很是惊讶,而花郎则不失时机的解释道:“若两人有血缘关系,血便可渗入尸骨之中,若是没有,则不渗入。”花郎说着,将自己的一根手指割破,滴了一滴血上去,可是他的雪凝聚在雷虎的尸骨上,并不渗入。
此时,大家都想象了花郎的话,只是这个时候,包拯有些惊讶的问道:“这是雷虎的骸骨,可这个无名尸体却和雷虎有血缘关系,那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花郎淡淡笑了笑:“这个问题,去问雷行天自然是最恰当不过的了。”
众人纷纷点头,雷虎是雷行天的儿子,可此时却和这个无名尸体有血缘关系,这就不得不让人怀疑雷行天了。
骄阳似火,大家热的恨不能扎进水里不出来。
而当雷行天再次来到州衙的时候,他不仅额头全是汗水,就是自己的衣衫,也都湿的不成样子,他来到州衙之后,仍旧一脸悲戚,问道:“不知包大人叫小的来所为何事?”
包拯淡淡一笑,问道:“并无多少事情,我只是想知道,昨天晚上,雷捕头在什么地方?”
“小的自然是在自己的家了,怎么,难不成包大人怀疑是我劫了大牢?”
包拯摇摇头:“错,我并没有怀疑你劫了大牢,因为劫了大牢的人已经死了,我只是怀疑你在州衙里放了一把火,把停尸房给烧了而已。”
听到包拯这话,雷行天猛然一惊,擦了一下脸上的汗水,道:“大人可真会开玩笑,我明知道自己儿子的尸体在里面,我又怎么可能去烧停尸房,大人要明鉴啊!”
包拯冷冷一笑,道:“可若是停尸房的尸体,也就是雷虎,并非是你雷行天的儿子的话,你会不会去烧了停尸房,或者说,去毁尸灭迹,以防止被人发觉这段关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