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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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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江江觉得此刻的世界好宁静,没有喧嚣之音,没有蜩沸之鸣。她眼前清明,只能看到段沉那张好看的脸。

段沉穿着一件薄风衣外套,米灰的颜色很挑人,他穿起来既不会显得轻慢也不会显得过于沉闷,他双手插在兜里,眯着眼睛微微笑着,用耐心哄小孩子的表情看着于江江。

“于江江,你为什么总是觉得冷呢?”一语双关,一下子戳中于江江的心事。

于江江一直没哭也没有什么反应,可此刻,因为他的一句话,居然委屈得无以名状,眼眶瞬间就红了。她吸了吸鼻子说:“可能太爱漂亮,总是穿少衣服吧?”

段沉叹了一口气,将坐在马路牙子上的于江江捞了起来,给她拍了拍衣裙上的灰,用一种宠溺孩子的口吻说:“那你以后每次冷的时候,都给我打电话把。”

于江江大笑:“你想得挺美啊!”

段沉闭着眼睛伸开双臂,一脸就义的表情说:“放心,你想抱就抱,我不会反抗的。”

段沉带着于江江去吃饭。他对北都所有胡同巷弄那种接地气的美食都很熟悉。总能带于江江吃到很好吃的饭馆。这也是为什么于江江明明对他不那么感冒却总喜欢和他一起出去的原因。这大概就是一个吃货的本能吧。

坐在一共就四张桌的小店里,看着老板熟练地抄着锅忙活,于江江和段沉都掰开筷子摩拳擦掌等着美食上桌。

他们光鲜的穿着和油腻腻的店很是画风不符,但两人都不甚在意。想着马上就有好吃的了,于江江心情大好,她眯着眼睛一脸满足地说:“每次我觉得在这个城市待不下去的时候,我都会想这城市有这么多好吃的东西,立刻就来了精神。”

段沉喝了口店里供应的花红茶,价格低廉味道清香的绝好凉茶,真是一如记忆中的味道。

“这个城市最好吃的就是我了,你要不要试试?”段沉不正经地看了于江江一眼,暗含秋波,右手还不怀好意地解了一颗领扣,他吞咽了一口茶,于江江看着段沉凸起的喉结上下滑动,他锁骨处的凹槽若隐若现,这画面引得于江江脸色一红。

于江江有点不好意思地撇开脸,没好气地说:“回锅饭我不喜欢吃,都不知道热多少遍了。”

段沉听她这么说也不生气,还顺着她的话说:“越老越有味,Q弹味美不粘牙。”

于江江白他一眼:“求您了,以后出门一定吃点药好吗!”

段沉看于江江那表情,忍不住大笑。

上齐了菜,两人较劲一样开始抢,于江江夹什么段沉也夹什么,于江江是个不服输的性子,越抢越要赢,最后两人吃个饭像打了场仗一样。后背一兜子的汗。

付了钱,两人踏着夜晚的微风漫步在街上,下班的人群或步履匆匆,或闲庭漫步,看人走路就能看出人的人生观和生活态度。

马路两边栽种着参天的法国梧桐,时近夏天,每一棵都长得绿意融融,茂密葳蕤,透过树叶罅隙,斑斓的光点闪烁,点亮了这深沉的夜色。两边的街道商铺云集,噪杂却又让人觉得一切是井然有序的。

于江江没有想到会在这样的情形下遇到陆予。

彼时她走路太快,险些摔倒。段沉眼疾手快地拉了她一把。他那么紧地抓着于江江的手,于江江也没有立刻甩开,站稳身子,正准备调侃他,就看见了三米之外站在原地安静看着他们的陆予。

被段沉抓着的手楞了一下,正准备收回,却被段沉紧紧抓住。他轻巧地一转,温暖的大手瞬间与她十指紧扣。

“嗨。”于江江努力笑着,可她知道自己这一刻的笑容有多么僵。

陆予楞了一下,他的视线始终落在于江江与段沉十指相扣的手上。刚才那画面看在陆予眼里,分明就是一对正情浓的情侣在街上打情骂俏。

让他觉得最难过的是,两人看上去是那么般配。

“嗨。”陆予努力让自己笑,违心的笑,一直是他擅长的表情。

“下班了?”于江江问。

陆予点了点头:“嗯,过来买点东西。”

于江江咬了咬嘴唇,不知道能说什么,良久只憋住一句:“那……你路上小心。”

陆予扯着嘴角笑着,还是一如从前的表情:“只是买个东西,有什么好小心的。”

“小心……小偷。”

“嗯。”

陆予大约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两人会进行这样的对话。可这不是他要的吗?

他要他心里的小公主永远过着公主一般的生活,会有一个王子来给她幸福。她会永远不知民间疾苦,永远高高在上,永远无忧无虑。他希望她过那样的生活。不让俗世困苦沾染她单纯的世界。

他自认是自持的人,可在她面前,他总一次又一次丢盔弃甲。

几年前,她选择出国,她远离他的世界。他告诉自己,这是最好的结局,可看到她那样哭着离开,他还是心痛如绞。

隔着车窗,他忍不住说出心里话:“于江江,你要回来。”

你回来,让我好好爱你。

他想这样说,可他最终没有这样的勇气。

高中三年,于江江就像水一样,在陆予的生活里无孔不入。不管他怎么拒绝她都依然在那里。他从来不曾回应过她,也没有责怪过她。从最初的莫名,到最后的习惯。喜欢她就是个不知不觉地过程。

高二有一次学校派陆予去参加演讲比赛。要求他穿白衬衫黑西裤和皮鞋。老师觉得这是最基本的配备他不可能没有。可他就偏偏没有。

他没有对任何人说这件事,可于江江却偏偏就是知道了。她偷偷按照他的尺码给他买了一整套,都是名牌的。那总价钱对于一个贫穷的高中生来说,俨然事天价。

陆予觉得难堪,这难堪不是来自对于江江的讨厌,恰恰相反的是,这难堪,是来自于对她的喜欢。

陆予最终还是没有穿那套白衫黑裤,他穿着已经被他洗的很旧的校服去参加了那次演讲比赛,以缜密的思维、精彩的演讲和完美的临场反应赢得了全市第一名。拿奖拍照的那一刻,他腰板挺得很直。

陆予从来没有对于江江发过脾气。唯一一次是她生日,她跟踪到他家里来,他一下楼,正看见她善良地在帮他妈妈推三轮车。

那一刻,他感觉自己像被扒光了丢在摩肩接踵的人群里,没有秘密,非常羞耻。不安全感像洪水一样把他吞灭了,自卑将他压抑的那些焦躁和不满全部点燃,他全然爆发了出来,即使是用克制的口吻,仍然狠狠地伤害了于江江。

她不会懂,他只是害怕,害怕她会因为这一切怯步,害怕她会因此从他的世界里消失。人都是如此,越是珍视的人,越是在她面前胆怯。

于江江出国,她的父母找到了他。

那么和善有礼的一对父母。没有给他任何难堪,像全天下所有的父母一样。一颗心都扑在自己孩子身上。

于江江的妈妈打量着陆予,半晌说:“你是个好孩子,我女儿眼光好,听说你考了北都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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